成都资深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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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添加时间:2018年4月21日 来源: 成都资深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http://www.dwplhfcls.cn/
  金女士与陈先生是夫妻,二人因为性格不合而决定离婚,二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但他们不知此时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是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点评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不是离婚的必经途径。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并就自拟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对男女双方的离婚申请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当场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男女双方在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彻底解除,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父母,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应该按期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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