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深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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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婚房买“保险” 准媳妇为爱情加“锁”

添加时间:2017年6月1日 来源: 成都资深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http://www.dwplhfcls.cn/

  导读:父母为儿子购置婚房,要求儿子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准儿媳另出高招,要求与准丈夫签“变心惩罚财产协议”。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张先生的父母把婚房送给他后,要求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妻子赵小姐不甘示弱,要求张先生签一份“变心惩罚财产协议”,如果日后对妻子有不忠行为,不能霸占全部房产。

  近日,这对准新人连同张先生的父母来到了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张先生的父母先表示,他们了解到婚前财产公证不能代办,只能让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办理,所以他们老两口不得不当着准儿媳的面,进行这次公证。

  “你们的决定我同意,但我和他商量好了,他愿意签一份‘爱情保证书’,也可以叫‘变心惩罚财产协议’吧,就是如果是他的原因导致分手,包括房产在内的财产需要给我补偿。 ”赵小姐对未来公婆说。

  两位老人一听傻了眼。这时张先生开了口:“其实‘变心惩罚财产协议’也是她的一种无奈,我们俩是准备过一辈子的,所以其实真不用做婚前财产公证。 ”

  “二老没等我们结婚就想给房子‘保险’,我心里确实不太舒服。 ”赵小姐说,在整件事情中,张先生一直默默支持着她,让她很感动。由于这一另类的“爱情保证书”不符合相关规定,所以公证处未予受理,而张先生的父母经过儿子儿媳的“真情告白”,以及公证员对相关法律政策的耐心讲解,决定不再进行这个“见外”的公证了。

  公证员介绍说,并非所有的协议都可以办理公证,能办理的一般是涉及到财产关系,而非人身关系的协议。如果协议约定的条件是人身关系,比如达到何种条件夫妻双方就离婚,或者怎样就不能离婚等,这样的协议都是不能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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