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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侵权行为有哪些的?婚内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添加时间:2023年5月5日 来源: 成都资深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http://www.dwplhfcls.cn/

  张彬,成都婚姻财产律师,现执业于成都张彬服务有限公司,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婚内财产侵权行为有哪些的?

一、婚内财产侵权行为有哪些的

一般有这个: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因为房产价值大,所以也常常成为离婚诉讼中双方主要财产争议的焦点。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双方陷入面临离婚的僵局时,最容易出现一方擅自变卖房产的情况,尤其是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我们看到婚内财产侵权有以下四个特征。

发生时间的特殊性:只是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诉讼期间和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其余包括婚前、婚后发生的侵权行为、男女同居期间发生侵权行为均不属于婚内侵权。

侵权主体的特殊性:是具有合法夫妻身份的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侵害。第三方与配偶一方共同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属于婚内侵权行为。但第三方对配偶一方的侵害不属于婚内侵权主体。

侵权目的的特殊性:夫妻双方都有权基于家事代理权的范围内,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内财产的侵权行为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以不合理的理由,不合法的手段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剥夺了配偶另一方对被处理财产的权益和知情权。

括夫妻一方占有使用绝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使得另一方完全丧失或基本丧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控制。

二、婚内财产侵权的形式婚内财产侵权的形式多种多样。

笔者认为只要不是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平等处置财产的权利,即构成婚内财产侵权。生活中常见的形式有几下几种:

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第三方完全有理由相信此房产只属于一人。只要被登记在产证上的一方同意,交易就是真实有效的,日后另一方追究起来,第三人也能依据善意取得原则取得房产。例如,某男甲与乙系夫妻,一日甲为了给父母看病,甲将夫妻两人共同拥有的一座房产卖掉,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受让人丙并不知道甲未经过乙同意而转让该房产。后乙认为甲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并向法院单单提起了侵权之诉,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转让合同因为乙未知情而无效。法院受理了该案。但最终法院却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有如下原因:

不动产以登记公示为原则,只有公示才能产生公信的法律效力。

本案的买受人丙是善意的,在整个购房过程中丙并不知道乙不知情。

乙并未提出离婚,仅仅是要求判决转让合同无效。这就涉及到认定甲对乙的侵权范围之前要对这座房产进行均分,因为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甲对该房产享有部分所有权。其次,在确定甲对乙的赔偿范围的时候,还要对这对夫妻的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甲的财产绝大部分和乙形成共同共有,并且在夫妻之间尚处于婚姻阶段的时候,对其财产的两次分割是一种诉讼资本的浪费。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财产关系与双方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这种财产关系只能因结婚而发生,因配偶死亡或离婚而终止。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归属,能否达成协议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不是法院依职权调整的范畴。

这个婚内财产侵权的行为也是经常会有发生的,因为这个在夫妻关系还存在的阶段的话,这个财产是共同的财产来的,如果这个丈夫,没有经过这个妻子的同意,而且也不是对这个夫妻的生活做出的决定,就对这个数额非常大的财产作出处分,可以认为是侵权的。

婚内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结婚后,会生育孩子,对于孩子,父母都应该履行抚养义务。可是有的家庭里面,男方吃喝玩乐,经常到外面鬼混,也不抚养孩子,没有尽到为人父母的义务。这样的生活,对于女方和孩子都是一种伤害。那么,婚内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下面给大家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婚内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这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那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1、如果一方未尽到家庭义务的,可以起诉离婚。

2、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你,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者按月按年支付。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而言,孩子在两岁以前,应为母亲抚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男方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谈了谈自己的看法。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男方不抚养孩子,属于家庭内部问题,女方应该找街道办或者居委会调解,通过相关机构对男方进行道德教育,让其回归家庭。如果男方屡不悔改,女方决定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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