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深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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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可以分割?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

添加时间:2023年4月20日 来源: 成都资深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http://www.dwplhfcls.cn/

  张彬,成都婚姻财产律师,现执业于成都张彬服务有限公司,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解除同居关系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现在有些男女确定关系后会同居,等到同居后双方感情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维持同居关系的,就会解除同居关系。因为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发生混同,难以区分,但是解除关系时要进行分割,那么,这时候要先区分同居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双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双方的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过,属于以上范围的财产,并不一定为同居财产,作为同居财产,应该具备以下的条件:


  1、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所以,同居以前,解除同居关系以后取得的财产,都将不属于同居财产,并且不能进行分割。


  2、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事实上,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并非全部共同共有,比如约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那么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所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内的财产,即属于同居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将可以进行分割。


  最后,其实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若是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对共同财产争议较大的,那么将导致难以分割,所以,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如果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那么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以夫妻名义同居,分手后怎么分割财产?

  现在有些恋爱男女确定关系后,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同居后发现双方不适合,导致感情发生变化破裂的,就会决定分手,而分手的话就要解决同居财产分割的问题。


  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又决定分手的,根据当前的法律,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


  不过,在进行分割时,要先确定同居双方共同财产和个人所有的财产。


  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的范围如下:


  1、一方同居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确定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分手时双方将按以下方法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同居期间对财产未做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协议;


  3、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双方,分手时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将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不过,因为双方同居较难认定同居双方共同财产,如果因此产生较大争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同居的男友求婚买了戒指,分手后要不要还?

  受西方文化的冲击,我们中国也时兴买戒指求婚,而一些男士为表达自己的决心,往往会购买具有一定价值的婚戒。但是,恋爱男女的感情并不会因为一起同居和一枚婚戒稳定,该起波澜的时候也会一拍两散,那么对于女方已经收下的婚戒,这个时候需不需要返还将拿到法律层面。


  首先恋爱期间互赠的礼品属于自愿范围,因为是拿个人财产负担,所以不认定为同居财产。同样地,婚戒也属于个人自愿负担部分,照样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


  不过实践中接纳婚戒后分手需要返还:


  1、婚戒价值较大,可以视为彩礼,对方主张返还的,需要积极配合返还。实际中,男女恋爱同居后,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并且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一般可以认定为彩礼,分手了可以要求返还。


  2、求婚时送的戒指,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不能继续达成结婚时应返还。实际上,如果分手是因为送戒指方反悔,此时受赠与方虽然说无过错,但从法律上讲,因为赠与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所以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


  当然,如果双方后面登记结婚,那么该戒指属婚前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比如男送女,那戒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男女恋爱同居期间,如果是以房产、车子等求婚的,那么后面没结成合法夫妻的,其实也需要按照这个规则予以返还车子、房产等。


  最后,男女恋爱期间,如果做成同居关系,在互赠除婚戒等以外的礼物的,因为属于自愿赠与的范围,并且是拿自己的财产购买,那么后面有缘无分分手的,一般都不能主张返还,除非有特别的情况,比如说交往时间短但礼物价值大的,那么还是可以主张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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