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资深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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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添加时间:2023年4月20日 来源: 成都资深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http://www.dwplhfcls.cn/

 张彬,成都婚姻财产律师,现执业于成都张彬服务有限公司,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赚钱少,就应该少分;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男方出资登记女方名下离婚怎么分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其效力如下: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离婚协议书自上述约定成就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离婚协议书的自愿离婚条款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而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则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生效,不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或者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为生效要件。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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